【追查迫害者】原司法部監管局長邵雷被列38國制裁名單

【追查迫害者】原司法部監管局長邵雷被列38國制裁名單

文/明慧網美國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方心編輯)

原中共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局長邵雷,長期參與迫害法輪功,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重要幫兇。他所掌管的監獄管理局及下屬的各級監獄是中共迫害法輪功極為重要的部門和場所。

法輪功學員在監獄中被酷刑折磨、被迫害致傷、致殘、致死乃至被活摘器官,邵雷都難辭其咎,罪責難逃。

二零二二年「七﹒二零」法輪功反迫害二十三週年之際,三十八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向美國政府遞交了最新一批迫害者名單,要求依法對這些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凍結資產。邵雷在此次遞交的名單之列。

這些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及新西蘭。歐盟中的23個國家:法國、意大利、西班牙、荷蘭、波蘭、比利時、瑞典、奧地利、愛爾蘭、丹麥、芬蘭、捷克、葡萄牙、希臘、匈牙利、斯洛伐克、盧森堡、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拉脫維亞、愛沙尼亞、塞浦路斯和馬耳他,以及日本、韓國、印度尼西亞、瑞士、挪威、列支敦士登、以色列、墨西哥、智利及多米尼加。

點擊展開最新迫害者名單 與往常一樣,最新的迫害者名單涉及各個地區、各個行業、在迫害法輪功中起各類作用的各級邪黨官員,其中包括:

• 唐一軍:司法部黨組書記、部長,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
• 劉振宇:原司法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 邵雷:原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局長
• 徐家新:吉林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 丁順生:河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 衛彥明:河北省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省委政法委委員
• 張甲天:山東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山東法官培訓學院院長(兼)
• 畢寶文:原黑龍江省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
• 馬廷棟:遼寧省610辦公室副主任、遼寧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 林志敏:遼寧省司法廳黨組書記、廳長兼省監獄管理局第一政委, 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員會委員
• 林峰海:原山東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政協副主席
• 弋振立:河南省政法委副書記、「610辦公室」主任
• 范華平:山東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山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山東警察學院院長
• 劉劍民:河北省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副書記,省監獄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
• 馮剛:吉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 劉亞洲: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市行政執法安全保衛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 吳喆:原遼寧省大連市檢察院檢察長
• 蹇彪:遼寧省瀋陽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原遼寧省朝陽市市委書記
• 楊明昕:黑龍江女子監獄監獄長
• 史耕輝:黑龍江女子監獄政委
• 陶淑萍:黑龍江女子監獄第九監區長

名單中其他中下級邪黨官員不在此列舉。

以下是邵雷迫害法輪功所犯的部分罪行:

一、長期操控全國監獄對法輪功學員酷刑折磨、強制轉化和「洗腦」

一九九九年至今,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長期的迫害,把公、檢、法、監獄,變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鏈條,導致整個監獄淪為犯罪體系之一。在邵雷任職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局長期間(二零零五年~二零一五年)是監獄系統對法輪功迫害極為嚴重的時期。

邵雷任職期間的司法部長是吳愛英,邵雷作為監獄管理局局長,直接聽命於吳愛英,積極充當其迫害法輪功的馬前卒,在全國監獄系統大力推行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

為了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提升所謂的「轉化率」,監獄運用各種酷刑手段折磨和迫害法輪功學員。

毒打、上刑具、體罰、電擊、虐待、禁閉、性摧殘、野蠻灌食、超負荷勞役、強制「洗腦」、藥物毒害等迫害手段在監獄中被普遍使用。

根據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中共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調查報告》統計,在3653個被迫害致死案例中(由於中共當局的嚴密信息封鎖,實際迫害致死的人數遠高於此),其中有404例,他們的最後一次致死迫害都是發生在監獄中,無一例外都受到過酷刑摧殘。而涉案監獄在全國共有122所。

下面僅列舉數類酷刑手段予以說明:

毒打

指中共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而用手、腳、膝蓋、肘等身體部位或木棍、鐵器、凳子、鞭子、酒瓶等79種毒打器具,對法輪功學員身體局部或全身進行打、抽、扇、掐、砍、碾、踩、推、摔、拽、揪、撞、攥等,給學員身體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甚至當場死亡。打擊的部位包括頭部、臉部、五官、四肢以及生殖器等。

調查顯示,毒打是所有酷刑手段中使用比例最高的,在所有關押迫害致死案例中,有21%是被毒打致死。

二零一三年三月六日左右,法輪功學員郭小文(男,山西省長治市襄垣縣人)被送到山西省晉中監獄。在獄警的指使下,僅僅6天時間,郭小文於三月十二日就被毒打致死,死時年僅40歲。

法輪功學員郭小文在獄警的指使下,被毒打致死。(明慧網)

刑具折磨

監獄經常使用的刑具多達70種,如:手銬、腳鐐、壓縮帶、繩索、老虎凳、死人床、刀、火等工具。

法輪功學員被按照某種固定的模式進行肉體折磨,例如上大掛、老虎凳、死人鐐、吊掛、上繩等,直接導致法輪功學員身體極度疼痛,甚至當場死亡。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法輪功學員李希望(男,天津市河北區人)被劫持到天津市港北監獄(現濱海監獄)。僅僅11天,七月二十九日李希望就被港北監獄以「地錨」酷刑折磨致死。

「地錨」酷刑是用鐵板製成的管桶,將被迫害人的兩腿至臀部像樁子一樣直立固定在地上,再用手銬將被迫害人雙手銬在地上,使被迫害人高強度弓腰站立,腿不能彎曲和運動,這種酷刑對人的折磨極限是2小時,李希望被「錨」定了10多個小時,竟至當夜凌晨被迫害致死,時年49歲。

法輪功學員李希望被監獄以「地錨」酷刑折磨致死。(明慧網)

電擊

高壓電棍的使用在監獄和勞教所也極為普遍,警察經常用1根或數根高壓電棍同時電擊法輪功學員,電擊的部位包括生殖器、臉部、五官、四肢、頭部、胸部或女性乳房、頸部、背部、腰部、肋部和肛門等身體敏感部位。

法輪功學員張輝,年僅30歲,二零零九年四月份被吉林省公主嶺監獄迫害致死。

據目擊者稱:張輝在被非法關小號期間,被綁在固定床上,惡人用3根電棍同時電擊他,直到沒電了,才停下來,因為張輝被電擊肛門,肛門附近的腸子被燙傷,才造成發黑、腐爛,最後導致死亡。

灌食

監獄對絕食抗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野蠻灌食迫害。他們灌食的目的不是為了維持法輪功學員的生命,完全是為了摧殘折磨法輪功學員,讓法輪功學員在痛苦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他們給法輪功學員灌食的東西有:濃鹽水、辣椒麵、芥末麵、芥末油、生玉米麵、開水、燙的飯和湯,甚至灌糞便等。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秦月明(男,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人,被非法判刑10年)被黑龍江省佳木斯監獄警察抬到監獄醫院一樓衛生間灌食。第二天早上,秦月明就因灌食被迫害致死,年僅47歲。

秦月明死狀極為淒慘,面部表情非常痛苦,嘴唇青紫,口鼻流血,渾身布滿黑紫淤血。

法輪功學員秦月明因灌食致死。(明慧網)

體罰

監獄和勞教所經常使用體罰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如強迫法輪功學員長時間蹲、跪、爬、跑、站,強迫法輪功學員坐地板、坐小板凳,或強迫法輪功學員長時間做「噴氣式」動作。這些酷刑迫害雖然造不成明顯的外傷,但是卻會對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各部位和器官造成嚴重的內傷害。

虐待

中共當局對法輪功學員使用的虐待摧殘手段包括,長時間剝奪睡眠,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准上廁所大小便,不准與他人交流,用糞便、尿、痰、辣椒水、肥皂水等各種污穢物往法輪功學員的嘴裏灌,用臭襪、抹布、衣服、膠帶等長期封堵法輪功學員的嘴巴,扒光法輪功學員的衣物進行羞辱等。

當年60歲的瀋陽市和平區法輪功學員張書俠女士,二零零五年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遭到獄警縱容兩個犯人王春嬌和苗淑霞的殘酷折磨。

她在自述中寫道:「這兩個惡人用開水泡紅色的小朝天椒,又加了些鹽,往我嘴裏灌。王春嬌出損招,用辣椒水洗臀部,再把洗臀部的水讓喝20湯匙,把撒在地上的辣椒皮塞進陰道。再從脖領灌涼水,直到棉襖棉褲灌濕,再用手拍打拍打棉衣,灌到往下淌水了為止。」

精神藥物和毒藥迫害

監獄還毫無人性地使用精神藥物和毒藥摧殘法輪功學員,如強行給法輪功學員注射或灌食損害中樞神經的藥物,或往法輪功學員的飲食中暗中下毒。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中共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調查報告》,在調查的3653個迫害致死案例中,共有6%的法輪功學員234個案例在最後一次致死迫害中遭到精神藥物/毒藥迫害。

在234位被精神藥物/毒藥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共有126位因此死亡,精神藥物/毒藥迫害致死率高達53%。其中,18%是在監獄被精神藥物/毒藥迫害致死,33%在勞教所被精神藥物/藥物迫害致死,30%在洗腦班/精神病院/黑監獄被精神藥物/毒藥迫害致死,10%在派出所/公安局被精神藥物/毒藥迫害致死,8%在看守所被精神藥物/毒藥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祝藝芳女士在成都女子監獄,曾被兩度送到醫院。在那裏,四個男犯把她強行按在床上,用布帶把她的手腳綁在床的四角,把肚子和膝蓋也用布帶綁在床的兩邊,然後輸入不明藥物。不明藥物輸入後,心裏發慌,血管疼痛,肚子腫脹,使她生不如死。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祝藝芳被迫害致死。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中共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調查報告》,在調查的3653個迫害致死案例中,有234個案例在最後一次致死迫害中遭到精神藥物/毒藥迫害。(明慧網)

為了脅迫法輪功學員「轉化」,監獄還把獄警的績效、犯人的刑期與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率」掛鉤。

在利益的驅使下,獄警為了完成所謂的「轉化率」,對法輪功學員無所不用其極。他們不僅親自上陣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折磨,還利用減刑等手段唆使犯人毆打迫害法輪功學員,使犯人也成了他們迫害法輪功的幫兇。

根據明慧網報導不完全統計,在邵雷任職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局長的二零零五年六月至二零一五年期間,至少有334名法輪功學員在監獄被迫害致死。還有更多的無法計數的法輪功學員在獄中被迫害致傷、致殘、致精神失常。邵雷對上述嚴重的迫害情況負有直接的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二、涉嫌在全國監獄系統有組織的活摘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在押犯器官

中共司法部下轄的監獄系統不僅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而且還涉嫌勾結軍隊、武警和地方醫院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用以牟取暴利。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中共江澤民通過中央政法委、中央「610辦公室」、中央軍委總後勤部,操控黨、政、軍、武警、司法系統和醫療機構,在全國範圍內,用活摘器官做移植的方式,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大屠殺。而監獄是這個屠殺系統中極為重要的一環。

由於活摘器官屬於中共當局刻意掩蓋和封鎖的高度敏感信息,因此外界在獲取準確活摘數據方面仍有很大的難度。儘管如此,「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經過10多年的深入調查,仍搜集了大量中共監獄、勞教所等機構場所勾結醫療系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據。

中共當局不僅活摘數量超乎人的想像,而且其殘忍程度亦突破了人類的道德底線,是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加拿大資深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所著的《血腥的活摘器官》記錄了他們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這一駭人聽聞的罪惡所做的專業嚴謹的調查核實,這些調查也佐證了中共監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實。

綜合上述情況,邵雷負責的司法部轄下的監獄系統嚴重涉嫌系統的由上至下的有組織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邵雷是主要責任人之一。

三、結語

本文所列只是邵雷迫害法輪功學員所犯罪行之冰山一角,更多迫害罪行還有待於進一步被揭露出來。但邵雷在迫害法輪功中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必將受到追究和嚴懲。

邵雷,Lei Shao,男,漢族。
2005年6月-2015年1月期間任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局長,之前任副局長。
2015年至今任司法部監獄工作協會副會長。

原中共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局長邵雷,長期操控全國監獄對法輪功學員酷刑折磨、致殘、致死乃至被活摘器官,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重要幫兇。(明慧網)

(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21/原中共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局長邵雷迫害法輪功的罪行-447884.html

(本文主圖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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