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揭示明辨正邪的救命真相

「庭審」揭示明辨正邪的救命真相

文/啟明(明慧之窗記者宋蒖琂編輯)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甘肅省平涼市中級法院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武彩惠。武彩惠聘請的律師依法為她做了無罪辯護。

這裏不再是秘密的、不見天日的黑牢,最起碼這裏有第三方介入,有律師和旁聽者。看看這一次公堂庭審中辯護律師的幾個提問,誰正誰邪、誰真誰假、誰善誰惡、誰在守法誰在違法,一目瞭然。

非法庭審過程中的提問與回答

在非法庭審過程中有這樣幾組提問與回答:

一、檢察院公訴人指控武彩惠給小學生講法輪功真相「是毒害青少年」。

律師詢問公訴人:是否造成學生身體和精神上的傷害?
公訴人:沒有。
律師:那就不算毒害。

法輪功的真相是怎麼呢?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三年來,法輪功學員無論在任何場合都在講,法輪功是佛法,是叫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無論是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對國家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何來的毒害?任何人來評判,都不會說真誠待人、友善相處、互相寬容忍讓是不好的吧。

這麼好的大法卻被中共說成是毒,那麼中共認為的不毒是甚麼呢?難道就是中共官場風行的貪污、腐敗、行賄受賄、買官賣官、三陪淫亂、保護黑惡勢力,對百姓造假隱瞞、謊言欺騙、栽贓陷害、草菅人命嗎?老百姓誰能認可這些是好?

二、公訴人污衊武彩惠參加法輪功「是邪教組織」(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武彩惠說,她原來身患疾病,修煉法輪功病好了,法輪功教人向善。
律師問武彩惠:法輪功怎麼煉?
武彩惠:在自己家裡煉。
律師:有組織嗎?
武彩惠:沒有任何組織。
律師:照這樣看來,法輪功就不是「教」。

按照律師的說法,法輪功就不是「教」,那就更不存在「邪教」的問題了。

真、善、忍是人類的普世價值,無論白人、黑人、黃種人都認為真、善、忍好,世界需要真、善、忍。

三、中共的公訴人說,在武彩惠家中,搜出了七十四本法輪功資料。

武彩惠:是四本。
律師:當時的搜家情況。
武彩惠:來人沒穿警服,也沒有出示工作證、搜查證,就是到處亂翻,搶走了四本書,也沒有做記錄。
律師:應該查看這些證件,否則他們無權搜查,屬於違法行為。
律師問檢察院和公安局人員:對公訴人相差七十本的指控,檢察院和公安局是否有交接手續和記錄?
檢察院和公安局人員:沒有。
律師:那這些數字從何而來?
檢察院和公安局的人員不回答。

這裏反映出了三個問題。

1. 公訴人把「四」說成是「七十四」,估計這不是口誤吧,當武彩惠糾正其實是四本時,公訴人並沒有改口,這說明「七十四」是檢察院故意捏造、陷害的。

2. 警察沒穿警服,也沒有出示工作證、搜查證,就到學員家中到處亂翻,這是違法行為。

3. 對抄走的物品不做記錄,檢公安局和察院沒有交接手續和記錄,這些都是違法的。

另外,法輪功資料不是違法證據,這裏有一個鐵證,就是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地表明: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四、公訴人又指控武彩惠違反刑法。

律師:違反哪一條?
全場無一人能回答得上來,包括法官、檢察院公訴人。

堂堂所謂執法的法官、公訴人不能說出「被告人」觸犯了哪條法律,實屬利用法庭來誣陷好人。

二十三年了,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就是這樣被污判的。

大陸的法官、檢察官也只有在中共的洗腦、欺騙、利誘下才會遇到這種顏面掃地的尷尬,所謂的庭審又如何進行呢?法官只得宣布休庭,改日判決。武彩惠在兒子和女兒的攙扶下,回到家裡。

無罪釋放武彩惠 才是堅守良知的判決

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公檢法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用來懲惡揚善,打擊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當權者隨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過去數十年,在今天的中國大陸,假「法律」之名,製造冤假錯案,踐踏信仰自由與基本人權、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劇還在上演著。

知法犯法、執法犯法,你們應該知道將受到甚麼樣的處罰。今天你們在公堂執法,也許明天你們就會站到被告席受到審判,因為你們才是真正的罪犯。

不要為中共賣命了,你們已經看到了中共是無法無天、肆意踐踏法律的,為甚麼你們還給它背黑鍋呢?現在的天災人禍一波接一波,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為甚麼還不醒悟呢?

如果良知尚存,那麼就請做出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武彩惠的判決,這也是為你們自己留一條後路。

為了自己和家人有美好的未來,做出遠離中共的那個能救命的選擇吧。

事件背景:

二零二二年三月初,法輪功學員武彩惠在一小區內給學生講真相,被受謊言毒害的保安舉報。

三月九日早晨十點多,以平涼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梁濤為首的一行五人闖入武彩惠家,將她團團圍住,拿出手銬威脅,並且在沒有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翻箱倒櫃,隨後強行把她帶到崆峒區公安局的地下審訊室,鎖在鐵椅子上,逼供大約四小時左右。期間她一直給警察講真相,隨後回家。

第五天,武彩惠和她丈夫被叫到公安局要她交罰款兩萬元,不然就坐牢。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甘肅省平涼市中級法院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武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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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11/法庭上展示出的救命真相-450659.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9/構陷迫害善良人-公檢法人員無言對律師-450576.html

(本文圖片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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