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有信仰的人民  中共執法人員違憲違法

迫害有信仰的人民 中共執法人員違憲違法

文/覓真(明慧之窗記者心篤編輯)

據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九日報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時左右,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和九潭派出所警察,以查非法經營為由,從鄰居家闖入靈泉學堂,非法查抄。

查抄中發現有法輪功書籍,警察綁架了趙天華、他的妻子蔡惠斌及靈泉學堂的教師陳華良、練日光、王儷霏、彭堅等六人被劫持到博羅縣看守所,書籍、電腦、手機等也被沒收。非法關押三十七天後,蔡惠斌、王儷霏、彭堅被釋放回家;趙天華、陳華良、練日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博羅縣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博羅縣法院對這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審判長是丁金亮,法官是尹海霞、胡錦輝,公訴是人李彬。

三位律師分別作了無罪辯護,指出「法輪功根本不是×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法庭指控三人「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不成立。法官胡錦輝卻不讓「法輪功不是×教」這個關鍵問題在法庭上討論。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惠州市惠城區法院以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下達非法判決:非法判處趙天華有期徒刑七年,罰金五十萬元;非法判處陳華良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二萬元;非法判處練日光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二萬元。三人均已提出上訴。

無法律依據卻枉法判決

這是一起典型的無任何法律依據,強加給法輪功學員「莫須有」罪名的冤案!法官胡錦輝不讓關鍵問題「法輪功不是×教」在法庭上討論,是因為他們心裏清楚法輪功根本不是甚麼×教,心虛地不理律師的無罪辯護,作出枉法判決。

明確地說,參與非法庭審的審判長丁金亮,法官尹海霞、胡錦輝,公訴人李彬等,實質已經觸犯了憲法和法律,是借用法官、公訴人等名義欺騙公民的違法犯罪,已落入了踐踏憲法和法律尊嚴的陷阱!只是他們自己沒有意識到或心理上不想承認而已。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法輪佛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功法,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同時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法輪功是一種十分有效的健身功法,也是一種崇高的信仰,使人變得更加真誠、善良與寬容。

法輪功不收費用義務教功,學煉者來去自由;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要求修煉者從做好人做起,努力提升道德水準。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喬石等前人大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數月調查,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並向政治局提交調查報告。

目前,法輪功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書籍被譯成四十種文字在全球出版發行,並可在網上免費下載。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對人類身心健康做出的傑出貢獻,獲各國政府褒獎、支持議案和信函超過五千項,受到世界人民的愛戴和尊敬。
法輪功學員在自由社會以及中國社會的處境對比。(明慧之窗)

煉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

針對此案,想提醒中國大陸的所有公檢法人員,及在幕後操控公檢法的政法委、610(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人員,煉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具體法律依據如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三十七條:「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三十九條:「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2.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表示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其實,在中共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判決中,哪一次不是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決?哪一次不是強加給法輪功學員「莫須有」的罪名?哪一天不是在侵犯和踐踏憲法和法律的尊嚴?按照中共自己的法律來看,根本是在執法犯法、製造冤假錯案。

執法者違法的後果

有的人可能會說我在執行上級命令或政策,用以推卸責任。這些麻木或明知而昧著良心執行著上面命令的人,包括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人員及在幕後操控的政法委、610人員,是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罪犯,因為所執行的是違憲違法的命令。

大家知道,近年來政法系統人員被「倒查」的事和「公檢法警察專屬12項罪名」,以及「建立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冤假錯案之人追究終身責任」;最高檢察院的網站刊文:將對檢察警察違紀違法辦案展開「過篩子」式「倒查」。由此可知這些人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九評共產黨》一書中寫道: 「歷史的教訓是:誰在甚麼問題上相信了共產黨,就會在甚麼問題上送掉小命。」當這場迫害結束時,作為底層執行者就會被共產黨拋出做替罪羊。你不感到自危嗎?
九评共产党-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九評共產黨》一書中寫道: 「歷史的教訓是:誰在甚麼問題上相信了共產黨,就會在甚麼問題上送掉小命。(明慧網)

結語

這起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趙天華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並處巨額罰金的冤案,值得所有參與以判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人員深思。在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多年中,目前至少已有兩萬餘名中共各級官員因迫害法輪功而遭到惡報。

歷史巨變在即,法律必將回歸正義,奉勸那些至今繼續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各級黨政及政法委、610、公檢法司人員,趕快清醒,懸崖勒馬,拋棄中共,悔過自新,不要再為中共賣命、充當中共的替罪羊了。

【延伸閱讀】
廣東私校創辦人冤判七年勒索50萬元
從現行法律和信仰層面 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
為了自己與家人 公檢法應抵制中共迫害政策
向您說明為甚麼共產黨是邪教

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17/請不要落入踐踏憲法和法律的陷阱-451978.html

(本文主圖來源:明慧網)

世局紛亂、災異頻仍、真假難辨⋯⋯
尋覓中,訪問明慧之窗,讓光明與智慧注入心田。

感謝您支持明慧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