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迫害法輪功 新疆甘肅官員落馬被查被判

參與迫害法輪功 新疆甘肅官員落馬被查被判

文/明慧網大陸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朱靜茹編輯)

從二零二一年二月底至今一年半以來,在中共政法系統所謂「整頓」中,各省官員被查落馬的與日俱增。這些官員都是中共上指下派,他們為了保住官位,在任期內成為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推手,對當地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判刑、勞教、酷刑折磨、致死、致殘等迫害事實,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他們不僅違背了中國《憲法》,也犯下了迫害佛法修煉者的重罪。他們今天的下場,表面上看是因貪腐罪被查、被關、被判,但明白人了解,實則是他們參與迫害的因果報應。以下是新疆、甘肅被查落馬的官員,及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例。

新疆司法廳廳長 艾尼瓦爾﹒斯依提被調查

據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消息,中共新疆司法廳廳長艾尼瓦爾﹒斯依提涉嫌嚴重違法被調查,官方稱其「主動投案」。

艾尼瓦爾﹒斯依提,現年58歲,維吾爾族。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出生,新疆新和人,中共黨員。一九八六年八月開始工作,歷任新和縣委常委、副書記,阿瓦提縣委副書記、縣長,阿克蘇市委副書記、市長,阿克蘇地區行署副專員,阿克蘇地委委員、統戰部部長。

二零一八年,艾尼瓦爾﹒斯依提任新疆司法廳黨委副書記、廳長、自治區戒毒管理局第一政委等職。艾尼瓦爾﹒斯依提任職新疆自治區戒毒管理局第一政委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明慧網曝光了新疆石河子戒毒所「學習班」(即洗腦班)的罪惡。

石河子戒毒所集中營

據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報導,新疆石河子到一四五團的半道上有一個戒毒所,內設一個「學習班」(即洗腦班)。這個戒毒所洗腦班從二零一八年開始,陸陸續續綁架各個團場、石河子市區的法輪功學員八十人左右,年齡最大的將近九十歲。

這個洗腦班曾經非法關押十幾位法輪功學員,包括宮潤忠、楊紅、薛建麗、呂明霞、馬舒婷、欒橋、鄧燕玲等,這些法輪功學員在這裏至少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多。

馬舒婷二零一七年因講真相被綁架,先後被關押在老街派出所、看守所,後轉到洗腦班、戒毒所,後被關到戒毒所洗腦班。欒橋,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後被關到戒毒所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九年八月,明慧網曝光了新疆的十七個集中營非法關押了七十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就有石河子戒毒所集中營。

艾尼瓦爾﹒斯依提作為石河子戒毒所的上級主管領導,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人罪大惡極,善惡有報是天理,艾尼瓦爾﹒斯依提因參與迫害遭惡報,也是天理使然。

中共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所實施的種種酷刑演示圖:老虎凳、暴力毒打、死人床(抻床,也稱五馬分屍)、電棍電擊、抻床、吊銬、灌食(鼻飼)、鐵椅子、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野蠻灌食、電棍毆打等。(圖片來源:明慧網)

原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政委黃大功被判處11年6個月徒刑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原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政委黃大功因涉嫌受賄、行賄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十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六十萬元。贓款贓物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黃大功,男,漢族,一九六一年五月出生,甘肅民勤人,一九八九年七月加入中共。其主要履歷: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五年五月,任蘭州市公安局安寧區分局局長;二零零五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歷任蘭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書記、政委(副廳級)、書記;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五月,任蘭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黃大功作為安寧區分局局長及蘭州市公安局主要官員,對其任內當地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抄家、關押、勞教、判刑、致死、致殘等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以下是部份相關迫害案例: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六日,蘭州市安寧區公安分局國安大隊三個警察闖入家門綁架歐陽偉,當天中午將他劫持到平安台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不到十天,歐陽偉被迫害致死。留下一幼兒,當時只有六歲。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八日,安寧區法輪功學員付金梅被當地派出所警察抄家、綁架,在非法關押期間,付金梅突然發高燒,全身疼痛難忍,警察說其裝病,仍不放人。最後付金梅人事不省,被送往醫院,診斷為肺癌,但不法人員仍然不通知家人。付金梅回到家中後,從此臥床不起,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八日含冤離世。

◎二零零二年九月,安寧區公安局警察再次將法輪功學員王玉清綁架到龔家灣洗腦班迫害十五個月,期間背銬一星期左右。此前王玉清幾次遭安寧區公安局警察綁架、拘留關洗腦班。王玉清於二零二零年在迫害中離世。

◎二零一一年七月,蘭州市法輪功學員劉菀秋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陝西女子監獄遭到酷刑及藥物迫害,一度奄奄一息,二零一五年一月才結束冤獄。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一日,蘭州市公安局夥同敦煌公安局綁架蘭州法輪功學員何天慧、徐曼莉、敦煌法輪功學員張澤育及小伙子羅文。敦煌市檢察院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非法抓捕四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六月,蘭州市法輪功學員王有江、葛青春、盧月玲、陳潔先後被綁架,後均被非法判刑,王有江六年、陳潔五年、葛青春四年、盧月玲三年。王有江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被迫害致死。

結語

為共產黨站隊的,從來都沒有好下場,翻開歷年來運動的歷史,選擇與中共站在一起迫害中國人的,最後也被中共卸磨殺驢,成為被批鬥的對象。

在當前四億人三退的重要時刻,看見這些曾經迫害法輪功的共產黨員遭受報應,所有的中共黨員應該要開始行動,立馬上動態網找真相,因為明真相得福報;馬上三退,因為三退保平安。也呼籲所有迫害法輪功的人,立即釋放法輪功學員!停止迫害並挽回錯誤,為自己選擇光明的未來。

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16/參與迫害法輪功-又見10個公安局頭目遭惡報-453073.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27/新疆司法廳廳長艾尼瓦爾﹒斯依提遭惡報被調查-453608.html

(本文主圖來源:明慧之窗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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