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72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

2022年172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

文/明慧網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方心編輯)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二年獲知172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含冤離世。他們分布於中國大陸二十三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有國家公務員、工程師、工會副主席、副教授、法制日報社記者、教師、會計、警察、珠寶商、財務總管、副鄉長等社會各界精英人士。

2022年獲知中國各地法輪功學員172人被迫害致死。(圖片來源:明慧網)

據明慧網曝光,哈爾濱市88歲的崔金實被綁架的當天被迫害致死,喉管已被割開。河南省周口市李國勛被非法關押一夜、迫害離世。山西大同市牛蘭雲被警察劫持十四小時後離奇身亡。成都市郫都區黃素蘭被彭州市警察綁架三天被迫害致死。成都王學明在內蒙古講學,被枉判四年,在呼和浩特第一監獄,入獄僅六天被迫害致死。大連市六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思琴,在大連看守所八天被迫害離世。內蒙古巴林左旗季雲芝女士在看守所遭酷刑迫害四十八天,含冤離世。

河北遷安市宋耐文遭殘忍酷刑離世,宋耐文生前曾控告屢遭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酷刑折磨:毒打、煙頭燙、電棍電生殖器達半小時、「肘子肉」、「刀切麵」等等,十多年的殘酷迫害,使他家破人亡。岳陽市趙群蘭遭藥物等迫害離世。

2022年被迫害致死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圖片來源:明慧網)

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死了算自殺」的滅絕政策下,二零二二年中共以「清零」「二十大維穩」等為藉口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長期騷擾迫害。在監獄、看守所、派出所、洗腦班等關押場所使用形形色色逾百種酷刑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其中包括:電刑、銬刑、坐刑、餓刑、抻刑、毒打、性虐待、藥物摧殘等等。

據統計,在二零二二年,27名法輪功學員在中共監獄、看守所、派出所、精神病院迫害致死:

監獄迫害致死17人:劉希永、王學明、葛振華、王慶文、楊智雄、羅保俊、賈春臻、仲淑娟、尹國志、滕玉國、卿立菊、鐘國全、韓俊德、牛學東、石建偉、白興國(唐山監獄出獄20幾天離世),唐常俊(漢口監獄出獄66天離世)。

看守所迫害致死8人:李吉慧、劉紅霞、張思琴、劉運祥、趙林、季雲芝、楊興葉、李志聯(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回家2天離世)。

派出所迫害致死1人:黃素蘭。

精神病院迫害致死1人:胡豔波。

信息採集時間,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中包括以前月份沒有發表的迫害致死案例。

部分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一、遭三年半冤獄折磨 武漢唐常俊出獄六十六天後離世

武漢市法輪功學員唐常俊女士,遭三年六個月冤獄折磨,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二日從漢口監獄出來時,雙腿殘疾、不能行走;口齒不清、說話困難;骨瘦如柴、形如廢人。就這樣,中共居委會還兩次上門騷擾。出獄僅六十六天,唐常俊於十二月十七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四歲。

案例二、成都王學明被枉判四年 入獄六天致死

四川成都市法輪功學員王學明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在內蒙古包頭市講學時,遭到包頭市青山區公安分局綁架、構陷,被枉法判四年,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送往呼和浩特第一監獄。九月二十一日,家屬收到通知,說王學明在監獄「猝死」,死因遭到質疑。

王學明家屬說,他一向身體很好,不可能「猝死」。年僅五十二歲的王學明被非法逮捕的時候,身體也是好好的。

王學明,四川師大漢語言文學專業學士,西南師大教育碩士,曾是四川省作協會員,龍泉作協理事,曾榮獲「二零零七年搜狐網十大優秀作家」稱號。王學明是四川成都市的一名教師,專著十多部,以雲蕭或唐明筆名,在微信、搜狐等平台上分享國學智慧,受讀者喜愛。

二零零二年八月,王學明被龍泉驛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轉入雅安監獄,強逼看污衊大法電視、讀污衊大法圖書;不斷強化「軍訓」,他創作的一部教育專著手稿(近三十萬字),被雅安監獄搜走。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王學明被武漢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國保大隊綁架,被武昌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此次抓捕,他們沒有任何證據,僅僅因為他是煉功人,在教育、搞寫作方面較有影響力,他們所立「罪名」,竟是他公開、正式出版、印刷廠多印了數千冊的專著,蠻橫說是「非法經營」,強行關閉他的書院與教育公司,沒收、焚燒個人專著六千餘冊,經濟損失在一百萬以上。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王學明在內蒙古包頭市講學時,遭到包頭市青山區公安分局綁架。據說由於和學生家長講真相,被惡意舉報。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王學明被包頭市青山區檢察院非法逮捕,後來被枉法判四年,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被劫入呼和浩特第一監獄,六天後,九月二十一日,突然死亡。

案例三、因言獲罪七十七歲老人被判八年 冤死於唐山監獄

河北保定市七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韓俊德因在小葫蘆上刻寫「真善忍好」, 於二零二零年二月被保定市高陽縣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半入獄、勒索罰金一萬元。二零二二年四 月十四日,韓俊德被唐山冀東監獄迫害致死。

韓俊德被送進唐山冀東監獄非法關押後,因拒絕「轉化」(強迫放棄真善忍信仰),被剝奪了通信、通話、會見親人的權利。韓俊德在獄中不能煉功,嚴重貧血導致一隻眼睛失明、生活不能自理,只能坐輪椅,面臨生命危險。他年邁的老伴得知丈夫的情況後,四處奔波營救丈夫,要求給他辦理保外就醫,但最終被保定市競秀區司法局找理由拒絕,直至韓俊德離世。

此次被冤判八年半被以「破壞法律實施」定罪,曾上訴,但保定中級法院作為二審法院罔顧法律,維持冤判。一審、二審法院都沒能指出韓俊德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破壞到甚麼程度。

旅居海外的原大陸維權律師彭永峰針對此案表示,「韓俊德在葫蘆上刻『真善忍好』本是言論自由範疇內之事,卻因言論、信仰獲罪,這是被現代世界通行的法律制度所嚴厲禁止的。」他說,中共此類做法甚至違反了中共自己制定的憲法、法律法規:《監獄法》第四章第四節,以及司法部均有關於服刑人員有通信、會見權利的專門規定。「何況對於一個古稀之年的老人?當局的做法實屬嚴重違法。」

綜合《監獄法》及第三章第一節第十七條有關於「保外就醫」的規定以及第三節關於「監外執行」的規定來看,彭永峰表示,韓俊德完全符合監外執行的條件,應當允許保外就醫。

而從中共當局的實際做法及其意圖可以斷定,「這完全是一種變相的酷刑行為,是嚴重侵犯人權的故意傷害(甚至是殺人的)違法犯罪行為。」

彭永峰律師說,根據中共自己制定的《國家賠償法》第三章關於刑事賠償的規定,因韓俊德老人被侵權致死的事發生在監獄裏,此監獄(唐山冀東監獄)就是賠償義務機關。

韓俊德的繼承人及其他有撫養關係的親屬可作為法定的賠償請求人,向監獄索賠。

他表示,除此之外,韓俊德的親屬還可依據案件具體進展情況,向賠償義務機關的上級機關(司法局)申請覆議,或向當地法院的人民賠償委員會依法尋求法律救濟。

最後,彭永峰律師說,因為工作上的便利,他在大陸見多了中共人員對民眾人身、財產、信仰等各種權利的侵害與踐踏,尤其是對法輪功學員,中共當局打著法律的幌子對他們進行慘絕人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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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三遭冤判 原法制日報記者楊智雄被迫害致死

河北保定市雄縣五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楊智雄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六年半,於二零二二年八 月十日晚八點四十六分在河北唐山協和醫院離世,死不瞑目。他離世時瘦得皮包骨,眼睛睜得大大的。

楊智雄曾進修於河北經貿大學,原是河北《法制日報》記者,後在石家莊卓達房地產公司主管銷售及北京某外企公司任辦公室主任。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三年六月他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妻子祁葒瑾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雄縣法院對楊智雄枉判三年,他被劫持到唐山冀東監獄迫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六年半。他被劫持到冀東分局第五監獄第五監區。

二零二二年七月家屬接到監獄電話,說楊智雄病重,住進唐山協和醫院重症監護室。家屬來到協和醫院,見到楊智雄身體非常消瘦,身上戴著手銬、腳鐐,插著各種管子。醫生介紹說:「楊智雄被診斷為骨髓瘤,身體狀況不太好,不敢對其化療,只能給其輸血及蛋白,恢復一些後再進行化療。」 警察說,因為他沒有被「轉化」(放棄修煉),一年多不許家人探視。

短短一年多時間,從一個健康開朗的壯漢,被迫害得虛弱多病直至死去,不知楊智雄在唐山冀東監獄遭受了怎樣的折磨和虐待。

案例五、遭殘忍酷刑離世 遷安市宋耐文生前曾控告江澤民

河北遷安市閆家店鄉提嶺寨村宋耐文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屢遭中共流氓集團酷刑折磨:毒打、煙頭燙、超強度「訓練」、電棍電生殖器達半小時、「肘子肉」、「刀切麵」,在冀東監獄被非法關押六年。十多年的殘酷迫害,使他家破人離,身心遭受極大的傷害,於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含冤離世,終年五十八歲。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宋耐文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起訴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希望百姓了解這場被掩蓋的罪惡。宋耐文在《刑事控告書》中說:「江澤民的所作所為給我個人和家人造成了極大傷害,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也為了更多的人了解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真相,使中華民族免於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案例六、葛振華被呼蘭監獄虐殺

哈爾濱阿城區六十七歲法輪功學員葛振華,二零一六年六月,為了百姓明白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散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入呼蘭監獄迫害,最後被迫害致腦出血,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含冤離世。

監獄通知家屬時,葛振華已在哈爾濱醫大二院重症監護室,監獄讓家屬出錢,一天需一萬多,因他家庭困難,拿不出醫療費用,監獄就讓家屬簽字,放棄了治療。

呼蘭監獄草菅人命,一個好端端的生命,就這樣,在呼蘭監獄被虐殺。呼蘭監獄是一所關押被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無期徒刑、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為主的高戒備等級監獄,但這裏已經成了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據不完全統計,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已經有十七位法輪功學員被呼蘭監獄迫害致死。

案例七、遭受十餘年冤獄殘忍迫害 黑龍江李民含冤離世

哈爾濱市通河縣法輪功學員李民,多次遭到中共當局非法抓捕、殘酷毆打、勞教等迫害,二零零五年七月被非法判徒刑五年,在黑龍江省呼蘭集訓中心和泰來監獄遭受殘酷迫害;二零一三年被非法判徒刑五年半,在呼蘭監獄遭受殘酷迫害。身心遭受十餘年的殘酷關押迫害,二零二二年七月六日李民含冤離世,終年五十二歲。

在呼蘭監獄李民曾遭警察趙強、李季用白龍管子暴打數十下,並逼他在「三書」(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上簽字才罷休。刑事犯王明義、鄭立軍及幫兇張宏岩、張樹春將塑料袋套在李民的頭上,又點著了兩根煙插進李民的鼻孔裏,使李民感覺要被窒息死亡一樣難受。

四個惡徒按著李民,再將手攥成拳頭像搓衣服一樣在李民的前胸和兩肋用勁來回推,又用腳踩著李民的兩隻胳膊,不讓他動,令李民呼吸困難。十幾分鐘後,惡徒們累得滿身大汗,再用「開飛機」的姿勢折磨李民數十分鐘。折騰了大半夜後,把李民的頭、腳兩頭對折塞到床底下。此時李民腰痛得幾乎無法忍受,他用兩手往後一摸,清楚的覺得脊椎都要支出來了。

結語

中共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人人都是受害者。中共罪惡滔天,天要滅它。奉勸公檢法司人員,不要對中共抱有任何幻想,只有認清它的邪惡,才能擺脫它的控制。同時,在大紀元網站聲明「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解除「跟黨走」的魔咒,才能從它的賊船上下來,不給它當陪葬。

法輪功沉冤昭雪已為時不遠,對罪惡者的報應正在兌現。在這最後的時刻,那些還在參與迫害的人,只有立即停止作惡,積極幫助解救被綁架、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才能作為自己贖罪的憑證,從而得到上天的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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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4/2022年172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454287.html

(全文圖片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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