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 檢方「證人」竟已死五年

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 檢方「證人」竟已死五年

文/明慧網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周慧文編輯)

河北保定市法輪功學員史宗喜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要莊鄉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近兩年,在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遭河北順平縣法院非法庭審。律師為他做了無罪辯護,而檢方提交的「證人」竟然已經死了五年。

中共法庭盡現無人性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上午十點多,一輛車窗深暗色的大麵包警車把史宗喜拉到順平縣法院。史宗喜的弟弟妹妹、兩個兒子、兒媳婦及眾多親友都已到達法院外,可是法院不允許他們進入現場旁聽,只讓史宗喜的老伴一人進入旁聽。

史宗喜被四個法警架著進入法庭。他雙腳戴著腳鐐,身上被裹著白色防疫服,封閉得特嚴。只能透過眼罩看到他的眼睛,胖瘦也看不出來。但四個警察並未穿防疫服。

中共酷刑演示:腳鐐。

史宗喜的老伴看到近兩年未見面的老伴趟著大鐐、裹著大白被人架著,頓時心痛的氣血翻騰,幾乎暈過去,她趕緊扒在前面的椅背上,為了不讓老伴擔心,她強忍悲痛,滿框眼淚不敢掉下來。

檢方為了給史宗喜羅織罪名,不擇手段,提交的「證人」竟是二零一八年就已經死亡的同村人史連有。公訴人在庭上的態度還極其惡劣。

家人聘請的兩位律師為史宗喜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對公訴人不講法律、罔顧事實的起訴進行有力駁斥。最後法官稱兩個月後出結果。

成都優秀員工被枉判三年


成都市法輪功學員楊靜被警察從家中綁架、非法關押構陷,至今已經兩年,於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二月十四日二次被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8000元。

現年48歲的楊靜出生於成都市一個知識分子家庭,母親為人善良、有正義感;楊父是一名高級教師,備受家長、學生的稱讚。楊靜從小接受傳統文化陶冶,傳承父母的家風,為人正直品格高尚。在目睹母親幾次導致命危的沉痾心臟病,在煉了法輪功之後不治而癒,楊靜也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依著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成為更好的人,甚至成了客戶指名辦理業務的人員,被評為優秀員工。

然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掀起對法輪功的殘酷打壓後,楊靜經歷過被非法監視、綁架、關押在洗腦班等迫害。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楊靜在公交車上送了一個U盤給一位女子遭惡意舉報。國保調監控查出了楊靜住處,把房東也叫到了派出所。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楊靜被國保非法抄家。據稱,三月十三日,楊靜被成都紅牌樓派出所綁架到成都市看守所。四月十九日,她被非法逮捕。

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下午一點半,楊靜在成都市武侯區法院被非法開庭。楊靜從看守所來時,戴著腳鐐、手銬,家屬強烈要求打開,說這是違法的。法警說沒有帶鑰匙來,法官說:妳戴著手銬、腳鐐妳就坐著參加庭審。

律師說:辯護人經過查閱,沒有發現國家公布的邪教組織有法輪功名字,也無證據證明被告參與了某種邪教組織,也沒有明確說法輪功是邪教的明確規定,因此公訴人不能指控被告觸犯了《刑法》第三百條,指控罪名不成立。

楊靜說:因為中共造謠在先,我們澄清在後。我們宣傳不同信仰有甚麼罪呢?關鍵是這些和指控的罪名有何關係?首先要需要具體指出甚麼是邪教?甚麼行為破壞了哪一條法律?公訴人念一大堆和罪名根本沒有關聯性,指控罪名根本不成立。

經過兩次庭審,楊靜最終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勒索罰款8000元。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

迫害者遭報並禍及家人

高春青,原兩漁村村書記,他在構陷前述河北保定市法輪功學員史宗喜半年後,以涉嫌貪污被查。

史連有,兩漁村村民,參與構陷史宗喜。二零一八年,史連有暴斃,死後一、兩年,其女兒也暴病身亡。

一人作惡殃及家人,這是不是善惡有報天理的展現呢?法輪功學員為什麼冒著危險還要講真相,就是不希望這樣的惡報降臨到任何一個人身上。

一人作惡殃及家人,這是不是善惡有報天理的展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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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6/保定史宗喜遭非法庭審-檢方「證人」竟已死五年-457455.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19/成都法輪功學員楊靜被非法判三年-457893.html

(本文圖片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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