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轮功遭恶报实例(1)北京检法四官员被查

迫害法轮功遭恶报实例(1)北京检法四官员被查

【明慧之窗综合报导】检察院和法院本是替公民伸张正义、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的地方。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中,检察院、法院人员不敢主张司法公正,昧著良心,盗用法律的名义,成了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制造冤狱的地方。

二零二二年得知,北京市检察院、法院的各级官员,多人因参与迫害法轮功,以贪腐的形式,遭恶报落马。

尽管中共封锁信息,他们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更多事实会逐渐被曝光。

北京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项明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原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北京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项明被查。此人的案件后续进展,将持续跟踪报导。

据悉,项明,男,一九九四年担任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九九八年担任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二零零六年三月担任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和二十四日报导显示,大法弟子韩玉珩被迫害案例中,项明负有责任。

原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副院长张永忠被立案调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日,原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副院长张永忠涉嫌严重违法,被立案调查。

据悉,张永忠,男,回族,一九六八年七月出生,安徽太和人,一九九一年参加工作。曾于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五年担任北京市高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四年期间,在北京高级法院执行一庭任职,曾任执行一庭庭长;二零一四年七月后,担任北京东城区法院副院长。

在明慧网搜查,张永忠与下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有关:

二零一九年三月上旬,北京市东城区法轮功学员李秀茹失联,后得知她被非法关押在东城区看守所。此次非法拘押是延续前一年二月的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北京东城区法院对东城区法轮功学员高维平非法开庭。法官仅允许四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

原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凯被立案审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原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凯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和监委调查。

据悉,李凯,男,汉族,一九八零年三月出生,天津静海人,二零零六年七月加入邪党,二零零三年七月开始工作。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八年期间,在延庆检察院公诉处、批捕处担任部门领导职务,

明慧网曾报导,北京市延庆区法院于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对法轮功学员邹雄非法庭审。

原北京市密云区副区长李光辉被双开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原北京市密云区委常委、副区长、人大副主任李光辉被双开。

据悉,李光辉,男,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出生,北京密云人,一九九三年六月加入邪党,一九八零年十月开始工作。曾任北京密云西田各庄镇党委书记、密云区委常委、副区长、人大副主任等职。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红光村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朱淑媛女士,在云西开发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密云县西田各庄派出所五、六个警察绑架。朱淑媛被非法关押在密云区十里堡看守所。

李光辉在朱淑媛被绑架地曾任一把手,而且迫害事发当时,他正在担任区领导,应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

结语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一部佛家高德修炼大法,目前已经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让上亿的人道德回升、身体康健,福益于人类。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

善恶有报是天理,在此奉劝那些仍在迫害法轮功的人们,希望你们倾听法轮功学员讲述的真相,停止迫害法轮功,择善而从,为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未来。

法轮大法,是一部佛家高德修炼大法,目前已经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让上亿的人道德回升、身体康健,福益于人类。(明慧之窗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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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6/27/北京市检察院、法院各级官员遭恶报-445369.html

(本文主图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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