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者】中共司法部长唐一军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追查迫害者】中共司法部长唐一军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文/明慧网通讯员(明慧之窗记者金弘怡编辑)

中共现任司法部部长兼党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唐一军,自二零二零年四月担任司法部长以来,在司法部推行和制定了多项针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

司法部从上至下推动、加大了监狱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致使被迫害致残、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居高不下。唐一军对此难辞其咎,负有领导和主使的责任。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反迫害二十三周年期间,三十八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向本国政府递交了最新一批迫害者名单,要求依法对这些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冻结资产。唐一军被列在迫害者名单之首。

这些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波兰、比利时、瑞典、奥地利、爱尔兰、丹麦、芬兰、捷克、葡萄牙、希腊、匈牙利、斯洛伐克、卢森堡、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马耳他、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瑞士、挪威、列支敦士登、以色列、墨西哥、智利及多米尼加。

点击展开迫害者名单

与往常一样,最新的迫害者名单涉及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在迫害法轮功中起各类作用的各级中共官员,其中包括:

• 唐一军: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

• 刘振宇:原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 邵雷:原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局长

• 徐家新:吉林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 丁顺生:河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 卫彦明:河北省高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 张甲天:山东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山东法官培训学院院长(兼)

• 毕宝文:原黑龙江省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 马廷栋:辽宁省610办公室副主任、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 林志敏:辽宁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 林峰海:原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

• 弋振立:河南省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

• 范华平:山东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山东警察学院院长

• 刘剑民: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 冯刚:吉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 刘亚洲: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行政执法安全保卫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 吴哲:原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检察长

• 蹇彪:辽宁省沈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原辽宁省朝阳市市委书记

• 杨明昕:黑龙江女子监狱监狱长

• 史耕辉:黑龙江女子监狱政委

• 陶淑萍:黑龙江女子监狱第九监区长

名单中其他中下级中共官员不在此列举。

唐一军对法轮功实施迫害的主要犯罪事实如下。

一、任司法部长期间制定推行针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和迫害活动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司法部网站发布了由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要严厉打击农村邪教组织。法轮功当然并非邪教,但中共及其操控下的政法委和司法部却以此将法轮功作为主要打击对象。

该意见发表后,中共各地的各级司法部门纷纷予以转发,并出台各种相应措施予以配合实施。虽然这一意见是在唐一军担任司法部长之前一个月发布的,但该意见是在唐一军任内得以贯彻实施。

二零二一年六月,司法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该项活动打著「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幌子,暗中策划实施针对法轮功的所谓「依法惩处乡村邪教组织」的迫害行动。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司法部公布了新的《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该规定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一日起开始实施执行。

这份新修订的针对监狱犯人的考核规定第一次明目张胆地将「法轮功」与「邪教」列在一处。该规定在第二十三条的第五项中堂而皇之地污蔑法轮功,将修炼法轮功作为所谓考核不合格等级的标准,强化对狱中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对于监狱内的服刑人员,计分考核决定著实际执行的刑期,因为「转化法轮功学员」和「考核分数」、「减刑」连在一处,所以出现了犯人听从狱警指挥,肆无忌惮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情况。

司法部修订的《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从政策指导上推动、加大了监狱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致使在狱中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遭受各种酷刑折磨,致使被迫害致残、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居高不下。唐一军对此负有领导和主使的责任。

中共对法轮功长达20多年的镇压已经造成了难以计数的家破人亡,这群佛法修炼者遭受精神和肉体折磨、经济迫害、强迫劳动、监禁,甚至被活摘器官盗卖。(明慧之窗合成)

二、残酷迫害在监狱中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或通过省司法厅的监狱管理局)管理全国监狱。

监狱是中共当局关押迫害法轮功的重要场所,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大都被劫持到监狱遭受各种肉体和精神折磨。

司法部与其下属单位监狱管理局,对发生在监狱内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迫害行为枉法纵容,百般包庇,因而使得在监狱里被非法迫害致死、致伤、致残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居高不下。

据不完全统计,从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全国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278人。这些法轮功学员大多在监狱或其它监管场所受到过关押迫害和酷刑折磨。

其中直接在监狱中被迫害致死的有37人。其他因在狱中遭受酷刑折磨而迫害致伤、致残的法轮功学员则难以计数。

以下为在监狱中被迫害致死的部份法轮功学员:

1. 法轮功学员刘希永,男,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石河村人。

二零一七年二月,刘希永因向民众传播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刘希永被强行送到沈阳市东陵监狱关押迫害。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刘希永非法刑期期满,被金州区石河派出所警察从东陵监狱直接劫持到大连市金州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刘希永再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并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大连市第三监狱迫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刘希永被送到大连市中心医院抢救,家属多次要求保外就医,被大连市第三监狱无理拒绝。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刘希永被迫害离世,时年八十一岁。

2. 法轮功学员吕观茹,男,黑龙江省大庆市人。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吕观茹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吕观茹多次以绝食抵制迫害,遭强行灌食,导致心脏衰竭,胃出血,生命垂危,多次被送医院抢救。七月三十日,吕观茹还在医院抢救期间,就被强行劫持到呼兰监狱关押。因其坚持信仰,拒绝所谓「转化」,同年十一月又被劫入泰来监狱迫害。

泰来监狱无视吕观茹的身体状况,一直对其实施严管和暴力「转化」,并将其关小号体罚一个多月。吕观茹被迫害致小脑出血,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四日在狱中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九岁。

3. 法轮功学员尹国志,男,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国营八家农场刘家沟村人。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尹国志被凌源市八间房派出所警察夥同建平县八家农场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建平县看守所,后被建平县法院非法判刑十年。他先被劫入锦州监狱关押,后又被转入沈阳市第一监狱迫害。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尹国志在沈阳第一监狱被迫害致死,终年五十六岁。

4. 法轮功学员公丕启,男,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退休前任山东省预备役高炮师副团参谋长,上校军衔。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公丕启被青岛市市北区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年六个月。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公丕启在山东省济南监狱被迫害致死,时年六十六岁。其遗体头部肿胀有伤,耳朵有血流出。

5. 法轮功学员付贵华,女,吉林省蛟河市人。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付贵华被吉林省梨树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同年五月二十七日,付贵华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关押迫害,入狱不足二个月,就于七月二十五日被迫害致死,时年五十六岁。

6. 法轮功学员苏云霞,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苏云霞被哈尔滨市道外区三棵树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苏云霞被道外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后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苏云霞在狱中遭受残酷迫害,在出狱前两天,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四日被迫害致死,时年六十七岁。

三、在辽宁省任职期间(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积极推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

辽宁省一直是全国范围内迫害法轮功最为严酷的几个省份之一。唐一军任职辽宁的两年多时间里,辽宁省的迫害案例有增无减。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二零一八年,辽宁省14个地区共有663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迫害。

其中:有23人被迫害致死、131人被非法判刑、29人被非法庭审、37人被非法批捕、176人被非法拘留、164人被非法抓捕、108人被骚扰;因抄家被非法抄走和因判刑被非法勒索的现金至少54.8万元。

据明慧网资料统计:二零一九年一至十二月,辽宁省有9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年龄最大者81岁,刑期最长者达8年,共被勒索罚金近23万元;

期间,至少有445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年龄最大者83岁;有12名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离世。

四、在浙江省宁波市任职期间(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二月)迫害法轮功

据不完全统计,在唐一军任职宁波市政法委书记仅十个月期间,宁波市对法轮功的迫害至少有:

绑架:虞永元、李亚玲、史孝英、余志英、詹凤莉、岳秀平、俞静飞、俞君飞、孙晶、洪洁静、张福明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非法判刑:俞静飞、俞君飞两名法轮功学员;

洗脑班迫害:孙晶、洪洁静、张福明等五、六名法轮功学员。

还有,江西九江籍的法轮功学员江小英,在宁波被绑架并被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被劫持到九江市第五医院(精神病医院),被当作精神病患者关押迫害。

五、结语

以上只是唐一军在司法部和在地方任职期间迫害法轮功的冰山一角,事实上,由于中共当局的信息封锁,还有更多的迫害案例和迫害细节不为外界所知。唐一军必须为这些迫害罪行承担责任。

唐一军,男,汉族,一九六一年三月生,山东莒县人,中共党员。其主要履历:
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二月,任中共浙江省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任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二零二零年四月至今,任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

唐一军

明慧网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22/中共司法部长唐一军迫害法轮功的罪行-447956.html

(本文主图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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