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私校创办人冤判七年勒索50万元

广东私校创办人冤判七年勒索50万元

文/明慧网广东通讯员(明慧之窗记者映莲编辑)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法轮功学员赵天华、陈华良、练日光三人,被博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九潭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三位法轮功学员被惠州市惠城区法院非法判决:赵天华被非法判刑7年、勒索罚金50万元;陈华良与练日光都被枉判4年、勒索罚金2万元。

三名学员均对判决表示不服,已提出上诉。

无辜遭迫害 创办灵泉学堂

赵天华,男,一九七一年十一月出生,家住广东省阳春市春城镇,一九九四年毕业于广东省民族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管理系,毕业后在南海市松岗镇农业银行任会计。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三日,他被阳春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三年,被劫持到三水劳教所迫害。

随后阳春市公安局将他列为管控对象,勒令春城街道和城南派出所对他进行长期监控和骚扰,赵天华被迫离开阳春市。

二零一七年七月,他在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开办私校灵泉学堂,教自家小孩和亲戚朋友的孩子学习传统文化。学堂除教授语文、数学、英语等课程外,还教授《三字经》、《弟子规》等传统文化课程。

陈华良,男,一九五七年四月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家住贵阳市云岩区狮子路。一九八零年,他毕业于浙江省金华供销学校并留校任教,一九九一年调任贵州商学院任教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四年十月,他被非法判刑3年,被非法开除公职。陈华良在灵泉学堂教国学。

练日光,男,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出生,家住阳春市春城镇九头坡村。一九八六年,练日光毕业于阳江师范学院,毕业后在阳春市春湾镇卫国乡小学教书,一九八九年调到合水镇平北小学,一九九二年调到营讯小学。

因为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练日光遭阳春市法院非法判刑5年,被劫持到阳江监狱迫害,随后他被非法开除公职。从监狱出来后,阳春市公安局将他列入管控对象,合水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他长期监控和骚扰。练日光在灵泉学堂教数学。

法轮功教导人遵循「真、善、忍」原则做人处世,修炼者遍布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只有在中国地区,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因为信仰而受到迫害。(明慧网)

公检法再次非法迫害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时左右,博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几乎倾巢出动,和九潭派出所警察以查非法经营为由,从邻居家闯入灵泉学堂,非法查抄。查抄中,发现有法轮功书籍,警察将赵天华绑架,他的妻子蔡惠斌、灵泉学堂的教师陈华良、练日光、王俪霏、彭坚也一块被绑架,六人被劫持到博罗县看守所。书籍、电脑、手机等也被抄走。

非法关押37天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蔡惠斌、王俪霏、彭坚被释放回家;赵天华、陈华良、练日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博罗县检察院非法抓捕。

非法关押对赵天华的健康造成严重伤害,他被送医院治疗,被查出心脏附近长了一个大水泡。他的家属先后三次申请保外就医,均被无理拒绝。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博罗县法院对赵天华、陈华良、练日光进行非法庭审。三位律师分别为他们作了无罪辩护,指出「法轮功根本不是X教」、法庭指控三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不成立。

然而,法官胡锦辉拒绝对「法轮功不是X教」这个关键问题在法庭上讨论。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惠州市惠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天华、陈华良、练日光非法下达刑事判决。

法院无视到场三位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以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制造冤案,非法判处赵天华有期徒刑7年,罚金50万元;陈华良有期徒刑4年,罚金2万元;练日光有期徒刑4年,罚金2万元。

此外,判决书还将赵天华妻子的三星电脑、三星手机予以没收。

目前三人均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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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9/广东惠州市赵天华被非法判7年、勒索罚金50万元-451690.html

(本文主图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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