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就是害己 真实不虚—山东林建平女士寄语公检法人员

害人就是害己 真实不虚—山东林建平女士寄语公检法人员

文/明慧网通讯员

「我第一次被冤判后,恶告我的那个男子患胃癌死了;去劳教所要求「转化」我的「610」副主任刘维东得肠癌死了;在济南女子监狱我绝食反迫害,给我灌食时插到气管里几乎致我死亡的女护士得胰腺癌死了。」

这是山东省栖霞市法轮功学员林建平女士近日在写给栖霞市、烟台市相关公检法人员的劝善信中描述的三个真实事例。她诚恳地希望这些公检法人员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

林建平女士因说一句真话,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被栖霞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林建平认为,公检法部门对她的绑架、拘禁、起诉以至判刑的整个过程中,除了违法就是造假。所以她除了上诉到烟台市中级法院外,并决定控告栖霞市国保大队长闫志高、检察官李红军、法官韩立广。然而当她到烟台邮寄控告信时,遭人恶意报警,遂被当地警察绑架、非法拘禁二十四小时,52封控告状被警察搜走。

近日,林建平女士又写了一封出自肺腑之言的劝善信,给栖霞市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大队、庄园派出所、检察院、法院及烟台政法委、芝罘区公安分局、毓璜顶派出所、烟台市检察院、烟台市中级法院等机构的相关人员,给他们讲述大法真相、中共的邪恶及自己的经历。

以下是林女士的劝善信内容:

我叫林建平,今年62岁,是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县市的一名普通退休女工。小时候留下的慢性支气管炎、生孩子时患的风湿关节炎、脚质层增厚等疾病长期治疗无效,因为一九九八年修炼了法轮功都不翼而飞。所以我就得按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做人,为别人著想,实话实说。

最近网上冲上热搜最多的就是:司法腐败、公信力下降、冤假错案、道德沦丧、欺压善良、不敢说真话、天灾人祸、因果报应、古今预言等。这一切醒目的词句,明理人都知道是天象的变化到此地步了。古今预言中拯救人类的来自东方的圣人、转轮圣王,尽管内容各异,但都指的是同一个人,这个人到底是谁?尽管网络封锁、信息过滤,但国内外很多人都知道这位圣人是谁。无论信与不信,时间很快会证明一切。

作为执法者都知道判案的基本准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事实之一:我说的真话,执法者没有人提出异议

二零二二年二月六日,我告诉当时在栖霞市国保任职的民警林寿光:「法轮功被迫害冤枉了,天安门『自焚』是造假,学生课本都删除了,你知道吗?」就因为这句真话,我被林寿光非法构陷,至今涉及到此案的所有执法人员,还有收到我控告状的所有政府部门及领导,没有一个人对「天安门自焚」是造假提出异议:参与「自焚」的刘思影气管切开四天就能唱歌、说话、接受记者采访,参与「自焚」的王进东的脸都烧花了,可是头发没烧、喝汽油的塑料瓶在大火中完好无损,这不是造假是甚么?

我告诉他们:「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天安门假自焚被联合国作为恐怖造假事件已经备案,参加联合国人权会议的中国代表没有辩词。」所有执法者或政府部门或领导没有一个告诉我联合国备案是假的。

那么这就说明一个问题,所有这些公、检、法执法者或政府部门或领导都知道或承认:「天安门自焚」是栽赃陷害法轮功的骗局。

自从江泽民犯罪团夥以「莫须有」的罪名制造谎言迫害法轮功二十四年来,所有法轮功学员的讲清真相,就是为了澄清这些对法轮功的所有造谣抹黑的假新闻、假报导,还百姓知情权,让人们明辨是非,不要因为迫害或反对救度众生的高德大法而失去未来。说白了就是在救度被中共谎言毒害的众生。

「天安门自焚」是抹黑法轮功、欺骗世人的骗局。(明慧之窗)
江泽民犯罪团夥以「莫须有」的罪名制造谎言迫害法轮功已达二十四年。(明慧网)

事实之二:我说法轮功书籍合法,没有执法者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署长柳斌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废止了161个文件,其中就有关于法轮功的第99条、第100条,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已被废除。即法轮功的所有物品都是合法的。

所以一审开庭才没有证人证言,没有公开质证所谓的「证据」,不让我的亲人到庭旁听。

事实之三:所谓「执法者」的公信力就是这样丧失的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日全国统一检察服务热线12309发来短信:你的来信材料收悉。我部已将来信材料转烟台市检察院。」──这是我发的多封控告状中唯一得到的信息,但却没有得到烟台市检察院的任何答覆。栖霞市国保大队为了不让我进一步依法控告,通知栖霞市所有快递、邮政部门不准给我发控告状。

有好人建议我去异地烟台邮寄。结果我被烟台毓璜顶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人员非法构陷。烟台毓璜顶派出所非法扣留了我所有的控告状,警察还从我家非法抄走了很多私人用品,包括大法经书、控告新证据、法律依据、上诉状、各政府部门的地址、电话、快递回执、信封等等,还有我准备卖废纸的不合格的控告状、纸篓的碎纸片等都当作「罪证」抢走了,作为准备进一步构陷的非法证据。

烟台警察逼迫我楼上的邻居签字当迫害见证人,被正义的邻居愤怒拒绝,却被警察强制签字。而我对门邻居就是因为栖霞市警察来我家非法抄家逼其签字后搬家了。对门邻居至今想起警察的土匪行为,仍惊魂未定地说:「妈呀,吓死人了!」

我问烟台毓璜顶派出所警察要抄家清单,办案人员王勇说留给了我家人一份。回来问家人才知道他是撒谎。当我向烟台毓璜顶派出所在场的所有警察要迫害法轮功及剥夺我控告权的法律依据时,没有一个警察能拿出来。

所谓「执法者」的公信力就是这样丧失的。

事实之四:老百姓心中都有一杆秤

非常感动我的一件事:二零零四年到二零一零年,我因说真话被枉判冤狱六年,遭受了二十余种酷刑折磨:包括吊铐七昼夜、打毒针二十余天、当拳垫打、扒光衣服……我依然坚定信仰,坚信真善忍,坚守良知,死里逃生。就在即将出狱的前一天晚上,我所在监区的服刑人员自发地为我举办了一个热闹的自编自演的欢送演唱会。据说这是济南女子监狱建立以来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因为长时间的接触,服刑人员都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我──法轮功修炼者,因为修炼真、善、忍,而给她们带来的真诚、善良和宽容,她们发自内心地佩服大法师父的慈悲教化。因为大法师父让他的弟子在哪里都要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

服刑人员虽然做了坏事,但她们不一定都是坏人。谁善、谁恶都心里明镜似的。服刑人员尚且能如此的明辨是非与善恶,更何况其他人了。谁好谁坏,谁正谁邪,老百姓心中都有一杆秤。

事实之五:这样的儿媳妇天底下难找

在家庭中:我对瘫痪在床的公爹,对患骨髓癌的婆婆孝敬远近闻名。婆婆住院,临床以为我是闺女;对瘫痪的公爹我端尿盆、洗头、理发、刮胡子、洗脚、喂饭。公爹曾流著泪对他的二女儿说:「我担不起这么个好儿媳妇,太孝顺了!」知情者说:「这样的儿媳妇天底下难找。」甚至有不认识的人听说后还想见见我。

后来瘫痪的公爹听大法录音七天康复。来我家时是大姑姐的儿子把公爹从医院背到我家的,听大法7天后就能自己下地走动,自己吃饭、如厕,不用我伺候了,还能上楼下楼了。患骨髓癌的婆婆听大法录音2天能吃能喝,疼痛消失不用打杜冷丁(一种临床应用的合成镇痛剂)了。大姑姐本来都已经准备好给婆婆殡葬的送老衣服,结果婆婆出院了。这是当今的神话。

事实之六:大法弟子是真正的好人

还有我遇到三次重大车祸都毫发未伤:第一次司机酒驾,把我撞飞,我的手表项链都撞断了,司机的车头撞碎了。第二次是司机开著大货车把我连人带摩托车压在底下了;第三次是骑摩托车的小伙子晚上逆行道行驶,把我的摩托车车头撞得报废。发生这三次重大车祸都有旁观者在场。

看到我遇难呈祥的人,都说我是积大德了!因为对方都要赔偿我损失而被我拒绝,家人不理解。我说:「大法保护好人,不保护坏人,如果我修大法不按真善忍的要求做,心术不正,想勒索人家的钱财,大法不保护我,我就回不来了,再说,人家也不是故意来撞我的。」我曾对丈夫开玩笑说:「我要不学法轮功,你二婚也好几年了。」

与我母亲因为家庭矛盾断绝来往几十年的叔叔婶子看到我学大法后,一直孝敬他们,感动地说:「建平,如果这个社会都学大法、都像你这样,这个社会就好了!」

在社会上:我出钱帮助流浪儿买衣物、买生活日用品、送他被褥床垫;花钱买三轮车让流浪儿捡废品,靠勤劳养活自己。一位卖小吃的老板娘钦佩地对自己的儿子说:「像阿姨这样的好人太少了,多向阿姨学学!」做衣服的老板晚上和家人散步时,指著屋檐下舒服地睡在厚厚被窝里的流浪儿对家人说:「这都是法轮功大姐送给洪亮(流浪儿)的,这个大姐人太好了!」

我所在小区卫生很长时间没有人管,我买来清扫工具汗流浃背义务清扫小区卫生,感动了很多人。甚至有的人提议给我钱,被我拒绝。直到来了清洁工才作罢。有人感动地说:「你真是个好人!」这样的好事,我做了不知有多少,从来不求回报。

如果都能像法轮功学员这样去为别人著想,这个社会还有坏人吗?还有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吗?还有贪污腐败烧杀抢掠不孝敬老人这些事吗?如果把我们这样的好人都送进监狱去,您说这个社会能好吗?执法者的公信力能不下降吗?

现在大法洪传到全世界,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五十多种语言在国际公开发行(互联网可免费下载);法轮功及创始人获得国际各国褒奖、支持议案、信函六千余项;法轮功创始人被四次提名诺贝尔和平奖……法轮功真、善、忍所到之处,一片祥和。唯有在他的故乡遭到打压抹黑、被妖魔化。

法轮功学员遍布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只有在中国,这群修善的人们被中共政权恶意抹黑、残酷迫害造成难以计数的家破人亡。(明慧之窗)

事实之七:害人就是害己,真实不虚

当然,我也体谅及理解参与此案的公检法人员的不易,你们都有善良的一面,在这个大环境中,上指下派的,你们也很不容易,你们有你们的难处,好多时候你们所决定的不一定是你们的本意,但,我为甚么要坚持续续上诉?因为我的信仰真善忍是普世价值,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是合法的,在国际法也是合法的。

在中国,这场对真善忍的迫害,完全是建立在谎言上,是江泽民发动起的一场政治运动,是经不起时间考验的,迫害之惨烈是一般人难以想像的,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当这一天来临时,每一个参与的人都脱不了关系。

就像文革结束后仅北京一地就有810名公检法等人员被拉去云南秘密枪决;就像二战结束后参与希特勒法西斯的医生护士都被判有罪一样(有的判绞刑)。其实法律才是一个有良知的执法人可靠的保障,即使在恶法中(像是希特勒时期的法律)任何一个执法的人都有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

还有一件让人痛心又不得不说的事:参与迫害我的四个人已遭恶报身亡。迫害好人的因果报应真实不虚。

我第一次被冤判后,恶告我的那个男子(我朋友的丈夫)患胃癌死了;去劳教所要求「转化」我的「610」副主任刘维东得肠癌死了;在济南女子监狱我绝食反迫害,给我灌食时插到气管里几乎致我死亡的女护士得胰腺癌死了。

知道这些后,我担心领著人非法抓捕我的昔日同事王军再遭恶报,就去栖霞翠屏派出所找到他劝善,当时好几个警察都在同一个办公室。我告诉王军:不要再迫害法轮功了,这是佛法,学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迫害好人要遭报应的。

他说:「上面让我干的。」我说:「上面让你杀人你就杀人、上面让你放火你就放火吗?我是好人你知不知道?迫害好人都没有好下场知道吗?」

看他对我的劝告不太相信。我伤心地说:「如果你的家人因为你迫害法轮功跟著你倒了楣,我不算(饶)你!」

后来他老母亲真的在他买的一所平房里被大火活活烧死了。老人家替儿子还了一笔债。不是我说的话多么应验,而是老天在警告他:迫害佛法、迫害修佛的好人,祖宗都要跟著遭殃,是真实不虚的。如果再不醒悟,后面还有更重的天惩。这是我能够知道的迫害我遭报的,还有我不知道的直接或间接迫害我的那些人和家人如何了。

我不希望这样的恶报再发生,不希望更多的人因迫害好人再遭恶报。因为善恶有报是永恒的天理,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在不公正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说话。有冤屈还不能控告,否则加罪。试想:上天能允许这样下去吗?其实我写控告状的目地,就是希望这个冤假错案不能再延伸下去了,否则会有更多的人即使不被法律追责,也要遭到天惩。不仅是我,每一个善良的大法弟子都不希望更多的恶报发生。这就是大法弟子讲真相的真正目地。

真的是人在做,天在看。很多人都感觉到了时间越来越快,灾祸越来越多,瘟疫病毒变异之快让科学家都一筹莫展。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是有针对性的,大法师父在《法正》中说:「人无德天灾人祸」。很多人都知道老天要收人,收不配做人的人,瘟疫有眼。连真、善、忍都反对,就不配做人了,更何况迫害真、善、忍的人。

上天有好生之德,还在给迷中人选择的机会。如果真的像古今预言家们预言的那样的大灾难到来的时候怎么办?现在全国各地出现很多反常。如:六月天,多地高温、多地下大雪、下冰雹、乾旱等,据记载,历史上窦娥冤就是六月飞雪,三年大旱。

我的案子现在已经上诉到烟台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法官打电话让我去烟台做讯问笔录。我要求重新开庭,公正透明。让记录员在笔录上写上:「判决书上的一切我全盘否定,每一个字我都不承认!」我在笔录上写道:「这是一起重大的冤案,我要求依法公开开庭申冤!」法官让律师写一份申请公开开庭的法律申请书,律师已经交上了。

一旦冤假错案形成,将来所有参与者都要担责──道德的惩罚、法律的惩罚、上天的惩罚!

你们都是上有老下有少的人,你的平安就是全家人的幸福!真的希望所有好人都能敬重高德大法,善待善良的大法弟子,不希望任何人抱著侥幸的心理拿命与天赌,谁的命也赌不过天。真诚的祝愿好人都能一生平安!!

此信给

栖霞市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大队、庄园派出所、检察院、法院及烟台政法委、芝罘区公安分局、毓璜顶派出所、烟台市检察院、烟台市中级法院

明慧网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3/7/14/害人就是害己-真实不虚-462934.html

(本文主图来源:明慧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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