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设计「金盾」 成侵犯人权共谋?

思科设计「金盾」 成侵犯人权共谋?

【明慧之窗记者颜朴芳编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企业问责实验室举办了一次划时代的研讨会,旨在分析企业问责诉讼的新趋势。与会的法律专家和人权捍卫者的讨论集中在法律策略的演变上,追究企业对人权和环境影响的责任,为致力建立企业问责制度者提供了关键参考。

其中最受到关注的是法轮功学员诉思科系统公司案(Doe I v. Cisco Systems,Inc.,下简称思科案),涉及美国企业在海外协助侵犯人权的问题。

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七日裁定,允许中国法轮功学员根据《外国人侵权法案》(ATS),对美国科技巨擘思科系统提起「协助中国政府对他们进行人权侵害」的诉讼。基于案件的力度,思科案被选中为这次研讨会的讨论案件。

思科案由位于华盛顿特区的人权法律基金会(HRLF)提起诉讼,并得到加州著名的Schonbrun DeSimone Seplow Harris & Hoffman律师事务所的协助。

HRLF是一个专注于利用法律保护中国异见者免遭酷刑和其它严重人权侵害的组织,曾成功起诉多起复杂案件,包括Doe v. Liu Qi(北加州联邦地区法院2004年裁决)、Jingrong等人诉CACWA等(2018年裁决),以及代表西藏佛教徒在西班牙的诉讼案。

企业问责实验室则是二零一七年在美国成立的一家先锋组织,致力于运用法律手段全球追究企业对人权和环境的侵害行为。

研讨会中的第一场讨论会,讨论了代表伊拉克酷刑受害者对美国政府承包商提起的Al Shimari v. CACI案,以及代表法轮功修炼者对美国科技公司提起的思科(Doe v. Cisco Systems)案。

第二场讨论会,讨论了代表柬埔寨国民对在海鲜行业工作的泰国和美国公司提起的Ratha v. Phatthana Seafood人口贩卖案,以及代表印尼国民对美国石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起的Doe v.  Exxon Mobil  Corp.案。

泰瑞・玛什博士:思科为利益而帮助中共

在思科案讨论中,代表律师泰瑞.玛什(Terry Marsh)博士说,原告指控思科利用美国的技术和人才,研发一套全面监控工具(金盾工程),用于识别、逮捕和强制洗脑转化修炼者,协助中国政府进行人权侵犯,使数名法轮功修炼者在中国遭受任意拘留、酷刑和强制改变信仰。

思科承诺提供协助以换取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由此,思科协助中共暴力镇压信仰团体。

玛什博士特别指出一些关键细节:

● 该案件代表十三名法轮功修炼者提起,他们在从事法轮功讲真相活动后,被中国透过高科技监控设备「金盾」识别、逮捕和酷刑折磨。

● 法轮功是一种基于真、善、忍原则的修炼,起源于一九九零年代的中国。随著这一功法的普及,中国共产党发起了一场残酷的镇压,目的是迫使修炼者放弃他们的信仰。

● 在一九九零年代,中国寻求西方科技公司的协助来创建全面监控设施,因为中国工程师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在规划这个名为「金盾」的工具时,中国当局明确表示他们需要用来促进对法轮功镇压的功能。

● 原告指控,思科应对这一需求,将其视为进入中国市场的有利商机。为此,思科设计和开发了「首创」的多种功能,以协助识别、逮捕和折磨法轮功信徒,包括:

◇思科帮助中共建立了一个记录法轮功互联网活动模式的资料库,能够大范围实现时时警报和自动监控。
◇思科为关押中心和精神病医院的官员,设立了法轮功修炼者详细个人资料的数据库,这些地方是法轮功修炼者遭受强制转化的场所。
◇思科宣传的一款产品被标榜为「唯一能识别超过90%法轮功图象信息的产品」。

● 原告或其家庭成员在思科为中国开发这些功能后各自遭受了伤害。例如,三名原告在二零零一年的同一次调查中被捕;在其中一人的伪造审判中,公安部门所依靠的「证据」就是通过金盾收集的法轮功互联网活动。除了残酷的身体酷刑(例如用电棍打击),中国安全部门还利用从金盾收集的个人信息,试图迫使原告放弃他们的信仰。

律师霍夫曼:协同迫害法轮功 思科必须担责

案件的另一位律师保罗﹒霍夫曼(Paul Hoffman)总结了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最近意见:

第九巡回法院明确指出根据《外国人侵权法案》,美国企业「协助和教唆」侵犯人权违反国际法,而构成重大协助的行为也可以是发生在美国,思科被起诉就符合这一点。这确立了企业实体不仅可以因「直接违反」而被追究责任,也可以因「间接促成」这些侵害而被追究。

对于「协助和教唆」的认定,第九巡回法院采用了较为易于达成的「知识」标准,而非「目的」来判定协助和教唆行为。这意味著,只要企业知道其协助行为导致了人权侵害,即可构成责任,这比证明企业故意参与此类侵害行为更为容易。

对于长期存在的企业责任问题,该案法官组认为,美国最高法院的五位法官同意美国公司并不豁免于被追究责任,所以下级地方法院可以对此案继续进行审理。这个裁决为企业问责树立了先例。

随著被告寻求全体法官重新审理,甚至可能进入最高法院审查,思科案的影响在国际法和企业治理领域产生深远的回响。

霍夫曼先生说,这项裁决是重大的胜利,「意味著科技公司和其它公司,将不能参与协助和支持其它国家的酷刑活动。」

正义可能迟到 却不会缺席

企业问责实验室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举办的研讨会,除了讨论思科案之外,还聚焦其它重要案例,强调跨国公司在人权侵犯中的角色,受到越来越多的法律审查。

利用法律框架在全球范围内保护人权和环境标准,对抗企业的不当行为,已成为法律新趋势。

思科案是企业法律责任和人权领域的一个里程碑案件,突显了国际人权规范、企业行为与美国法律框架之间的复杂相互作用,未来将引发重大辩论、新闻报导和公众关注。

如果案件进展到最高法院阶段,将引起更大重视,那时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也会备受舆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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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6/企业在人权侵犯中的共谋-471008.html

(本文主图:位于加州旧金山的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庭裁决,法轮功学员对思科(Cisco,小图)提出的指控是具体和充分的,因此推翻下级法院驳回起诉的判决,该案的诉讼可以继续进行。图为第九巡回上诉法庭外景。主图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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