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八歲法輪功學員曾兩次冤獄 今再冤判三年

七十八歲法輪功學員曾兩次冤獄 今再冤判三年

文/明慧網江西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方心編輯)

江西省鷹潭市七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胡德元,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開除公職,曾二次入獄。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他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時,再遭警察綁架、非法刑拘、構罪入獄,據悉他已被枉判三年。

胡德元為原鷹潭市鐵路公安人員,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向人講清真相,被開除公職。他曾經多次被非法勞教、非法關押,二次被非法判刑。

中共騷擾、綁架、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圖片來源:明慧網)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胡德元被鷹潭市月湖公安局非法刑拘。同年十一月十一日鷹潭市月湖區法庭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胡德元、倪愛娥。胡德元自己寫了辯護詞,但是法官樊中華阻止其宣讀。法庭沒有當庭宣判,事後秘密到看守所「宣判」胡德元八年、倪愛娥七年徒刑。

公訴人傅燕強詞構陷,連胡德元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向各級警察寫的說明真相並勸善的一封公開信,也被作為一項罪證來指控。

第二次被枉判三年半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上午,胡德元被上門來的四名警察夥同一些身穿便服的人,以他張貼法輪功真相不乾膠為由,將他綁架到鷹潭市四青鄉派出所非法關押,並被非法抄家,抄走了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真相傳單等大量的私人物品。

同年六月七日上午九時,胡德元遭鷹潭市月湖區法院非法庭審。法院人員竟於當天一早才通知胡德元的家人,他家人來不及通知親朋好友,匆忙趕至法院。胡德元女婿是警察,在壓力下不請律師,法官在沒有律師辯護的情況下,當場對胡德元非法判刑三年半至七年,並處罰金一萬元,並大言不慚地說:交了罰金就判三年半。

胡德元的家人,由於救人心切,如數交上罰金,當家人索要收款憑據時,對方居然說「等判下來再開」。胡德元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並被剝奪了退休養老金。

日前獲知,胡德元因發放大法真相資料,已被枉判三年,構罪入獄。

(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6/曾兩次遭冤獄-江西鷹潭市胡德元又被枉判三年-442149.html

(本文主圖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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