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選擇  賠上了女兒和自己

他的選擇 賠上了女兒和自己

文/明慧網黑龍江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方睛改寫)

佛家云:「若問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若問來世果,今生做者是。」因果報應之理,絲毫不差,不管信與不信,冥冥之中都有主宰,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人的一生有許多時候都必須做選擇,有時做錯了選擇,也還有彌補的機會,可是,如果一錯再錯不肯回頭,那麼造成的損害可能累及家人也斷送了自己,在黑龍江省就有一個現實生活的實例。

在黑龍江大慶市讓胡路區公安分局龍北小區,有一名片警(負責社區具體工作的警察),名為李權,受中共無神論毒害,在任片警期間,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政策,對片區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無辜的騷擾、綁架、抄家、關押、勞教、判刑、經濟勒索等不同程度的迫害。

李權初期參與迫害法輪功時,法輪功學員對他勸善,他不聽,他為中共盡力賣命之時,家庭卻因他突遭橫禍。他十五歲的女兒李明月,在中共謊言毒害以及生父李權的惡劣影響下,對法輪功產生誤解和敵視。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八日上午,李明月經過讓胡路車站鐵道時被飛馳而過的火車碾壓成三段,頭顱被火車切飛一半,血肉模糊慘不忍睹。

女兒的慘遭橫死,並沒有讓李權心生警惕。仍然執迷於升官發財,追隨迫害政策,一條路走到黑。表面應付法輪功學員勸善,實際仍參與迫害作惡、行傷天害理之事,

被李權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包括勞教六人,判刑一人,騷擾、綁架、關押近二十人次,還有三人先後含冤離世。

法輪功洪傳全世界,只有在中國地區,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因為信仰而受到迫害。(圖片來源:明慧網)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三日,石姓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信仰,多次遭李權綁架、抄家、關押。李權參與綁架、構陷,使石姓學員被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入獄。給法輪功學員本人及家人造成極大的痛苦與傷害。

石姓法輪功學員入獄前,李權就已兩次將其構陷關進勞教所,一次因身體不符合關押條件拒收回家,第二次,時隔幾天,又在半夜闖到學員家中將其綁架送進勞教所。並邪惡地說:「可把她送進去了。」

二零一六年,法輪功學員劉淑傑,因起訴江澤民,被李權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劉淑傑去北京上訪,被北京警察綁架,用電棍電擊並毒打,被打得傷痕累累。李權把劉淑傑劫回大慶,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放回家。

二零一九年下半年,李權多次上門騷擾。劉淑傑身體健康狀態每況愈下,瘦成皮包骨,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八日(正月初四)含冤離世,時年六十六歲。

法輪功學員老索,從外地搬遷到大慶龍北居住。起訴江澤民時期,李權上門騷擾。在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中共所謂「清零」(逼迫放棄修煉)期間,老索已生活不能自理,李權還幾次騷擾,甚至大聲砸門,使其驚嚇後胡言亂語,精神再度受到極大的刺激和打擊,導致老索身體每況愈下,後來臥床不起,不能說話,不認識人。

就在老索去世的前幾天,李權仍去騷擾,於二零二零年夏,老索含冤離世,終年七十多歲。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二零二一年李權突發心梗喪命,死於家中,終年五十六歲,十六年前他斷送了女兒的性命,去年自己突發心梗喪命,成了中共的犧牲品。

二十二年多來,在江澤民發動的慘絕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各級官員,為了利慾,為了自保,為了烏紗帽,昧著良心幹壞事,其實他們才是被中共利用參與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

父親作惡,女兒償命,償還不盡連自己也賠上性命。人間的償還是心臟病而亡,可陰間地獄的償還才正要開始,無盡的罪業生生世世何時能償清。

(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3/18/大慶片警李權遭惡報死於心梗-惡行殃及女兒-440193.html

(本文主圖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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