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者】中共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張軍

【追查迫害者】中共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張軍

文/明慧網記者(明慧之窗記者心篤改寫)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前後,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歐盟的二十三個國家、日本、韓國、瑞士等三十六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向本國政府遞交最新一批中共迫害者名單,要求依法對這些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凍結資產。

現任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此次遞交的迫害者名單中。

張軍主要罪行

張軍長期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司法系統內擔任重要職務,竭力推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幫兇。他曾任最高法院副院長、司法部副部長,二零一七年二月,接替吳愛英任司法部部長。

在張軍任司法部部長短短一年的時間(二零一七年二月~二零一八年三月),據不完全統計,被中共監獄方面迫害致死的至少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包括王有江、嚴紅梅、胡霞、王彥秋、王文中、葉光平、路遠峰、霍潤芝、羹仁娥、董永慧等,還有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殘、致傷、致精神失常,有的妻離子散,流離失所。

由於中國的監獄系統屬司法部管轄,張軍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部分迫害致死案例

(一)吉林省法輪功學員霍潤芝,女,七十二歲,於二零一六年三月被綁架,被判刑三年。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被監獄醫院救護車送回家時,已神智不清,身上多處傷疤,每天除了昏睡,就是痛苦的尖叫,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含冤離世。

(二)成都法輪功學員嚴紅梅,女,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在成都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家人接到通知到殯儀館,看到她的遺體頭上纏著紗布,身上蓋著布。監獄方直接將遺體火化,讓家屬拿骨灰回家。

在此之前,十二月二十五日,嚴紅梅家人到監獄醫院見到嚴紅梅全身已浮腫,監獄不給辦保外就醫,拒絕放人,「理由」是她是政治犯,比殺人還嚴重。

(三)山東省法輪功學員王文中,男,四十四歲,遭非法判刑七年半。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上午,山東省監獄打電話給王文中的姐姐,說王文中已離世,要求家人速去。

他的姐姐、姐夫急匆匆地趕到濟南監獄醫院,在太平間見到他的遺體,原本身高近一米七、體重一百七十~一百八十斤的兄弟瘦得皮包骨,蜷縮成一團,肚皮貼著脊梁骨,腹部只有一、二指厚。他的姐姐、姐夫見狀失聲痛哭,質問獄警:「我弟弟好好的,你們怎麼把他弄死的,是不是餓死的?」

採政治手段迫害維權律師及法輪功學員

張軍任司法部部長以來,還採取政治運動式的手段迫害律師,在他的統一指揮和部署下,地方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和中國律師協會揮舞大棒,對律師們展開約談、警告、祕密調查、立案和處罰。

僅半年多時間,就有十多位敢言正直、在業界有一定聲望的維權律師(包括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被以完全站不住腳的理由遭到調查和處罰,或受到各種刁難以致無法執業。還有多家律師事務所及其他律師也受到各種各樣的刁難、報復、整頓和被註銷從業資格。

自二零一八年三月張軍任中共最高檢察院檢察長以來,在全國範圍內繼續推動迫害法輪功。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二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張軍污衊詆毀法輪功,要求各級檢察院「積極參與……反邪教鬥爭。」(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張軍在其工作報告提出「堅決懲治法輪功」。

他在全國範圍內指令各省、市、縣檢察院人員,在沒有法律依據,沒有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構陷、非法起訴,致使大量有信仰、堅持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批捕、起訴、非法庭審、判刑,致使蔣有容、呂觀茹、徐靜、毛坤等二十四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法輪功洪傳全世界,只有在中國這個地區,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因為信仰而受到迫害。(圖片來源:明慧網)
為了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佛法修煉,中共邪黨用了許多殘忍酷刑施壓。(圖片來源:明慧網)

二零一八年  至少千名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一八年,至少一千零五十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九十九名六十五歲以上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有二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因依法控告元凶江澤民遭報復性判刑。非法庭審九百四十二場,法庭非法罰金二百四十六萬三千元。

二零一八年,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刑期最低六個月,最高十四年。非法判刑分布於二十七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一百九十三個城市,僅黑龍江省檢察院對法輪功學員就「批捕一百一十七人、起訴一百九十二人」。

二零一九年  九百二十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一九年,至少有九百二十一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判刑,非法庭審八百五十一場,非法批捕四百三十五人,構陷到檢察院、法院一千一百三十七人。分布在全國二十八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一百七十一個城市。

二零一九年,中共法庭、警察對三百零九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敲詐勒索現金四百零三萬七千八百三十元。其中,法庭罰金三百七十三萬一千元,警察敲詐勒索三十萬六千八百三十元。有一百三十七名六十五歲以上法輪功學員被冤判,四川省巴中市八十九歲法輪功學員張新偉被非法判刑三年;八十五歲的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郭餘年被冤判六年。

二零二零年  六百一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零年,中共操控公檢法冤判法輪功學員人數為六百一十五人。

非法判刑分布於中國大陸的二十七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一百四十九個城市。有一百一十四名六十五歲以上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有十一名八十歲以上,年齡最大的八十二歲。

吉林省松原市何萍、湖北省襄陽市成孝寶被判刑十二年;四川省成都市毛坤被判刑十一年六個月;湖北省襄陽市王模蓮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二零二零年,中共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二百七十八萬八千二百三十四元現金,其中警察、檢察院非法抄家搶劫勒索現金二十二萬三千二百三十四元。江西省張莉被判刑七年六個月、勒索罰款十萬。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  六百七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一年上半年獲知六百七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檢察院、法院非法起訴、判刑。

非法判刑分布於二十六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一百五十四個城市。至少有一百一十四名六十五歲以上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年齡最長者八十八歲。其中,八十歲以上十六人,七十五歲至八十歲二十一人,七十至七十五歲三十七人,六十五至七十歲四十人。

退休教師八十二歲的李登臣被非法判刑十年,罰款十五萬一千七百元;遼寧瀋陽市八十一歲的趙洪芝被判刑四年,罰款二萬元;遼寧撫順市八十歲的趙玉蘭被判刑三年。

張軍二零一八年三月任職最高檢察院檢察長至今,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案例:

一、部分迫害致死案例

(一)遼寧法輪功學員李豔秋,女,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被綁架,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她就被太和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法院。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錦州市太和區法院在她身體虛弱、無法表達意願的情況下,在看守所進行祕密非法庭審,她被判刑五年。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李豔秋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三月四日,在她入獄的第十四天,被迫害致死,年僅五十二歲。

(二)黑龍江省法輪功學員侯麗鳳,女,六十七歲,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和老伴被興方派出所綁架。七月六日,她被方正縣檢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警察對她刑訊逼供,打得她兩臂浮腫成紫青色,每天有專人看管,強制洗腦。八月十五日,她被構陷至依蘭縣檢察院。九月五日檢察院將她起訴到依蘭縣法院。

遭受數月的精神和酷刑折磨的侯麗鳳,身體已出現嚴重異常,肚子劇痛,下身大量流血,腿腳浮腫,有時痛到昏迷過去。九月二十六日,依蘭縣法院非法庭審,她被判刑二年,並被威脅不許上訴。

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生活已經完全不能自理的侯麗鳳被保外回到家中,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離開人世。她從被非法逮捕到離世,僅短短十個多月。

(三)遼寧瀋陽市胡林,男,四十七歲,航空工程師,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發放真相資料被綁架,被起訴、判刑二年,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在瀋陽市康家山監獄被迫害致死。

胡林因堅持真、善、忍的信仰,遭中共多次綁架、被非法關押、非法勞教,並遭受毒打、「約束帶」、電棍電擊、剝奪睡眠、奴役等殘酷迫害。

(四)雲南省昆明市丁桂英,女,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被昆明市五華區法院祕密判刑四年,關押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家人接到監獄電話,聲稱丁桂英在監獄患「急病」送監獄醫院救治無效去世,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監獄獄警將她的遺體送到火葬場強行火化。

二、典型非法起訴、非法判刑案例

(一)黑龍江巴彥縣三位七旬長者被判刑七至九年

張洪珠,男,七十二歲,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被巴彥縣政法委夥同公安局、興華派出所打電話騙到社保局綁架。

武桂芝,女,七十三歲,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派出所警察綁架。

范淑芬,女,七十歲,當時去武桂芝家,也遭綁架。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上午,范淑芬、張洪珠、武桂枝被非法庭審,二零一九年二月份,武桂芝被非法判刑八年,范淑芬被判七年,張洪珠九年。

(二)黑龍江依蘭縣十四人被非法判刑

哈爾濱市依蘭縣公安局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對依蘭縣、佳木斯市樺川縣兩地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共有二十九人被非法抓捕。

其中宋玉芝、施鳳香、施鳳蘭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及一名未修煉的家人,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被依蘭縣法院非法庭審、判刑,刑期三年六個月~十年不等,勒索罰款四十五萬三千元。

(三)遼寧大連兩次大綁架 十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大連開發區政法委、公安局國保陰謀策劃了對大法弟子的綁架,同一時間,多個派出所出警,在多處,甚至異地綁架了十九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八年四~六月間法院陸續非法開庭,其中九人被非法判刑,刑期如下:周海燕被判八年、賈秀春二年、時寧瑤五年、方芳三年六個月、林景萍四年、胡志琴七年六個月、來桂芳七年、曹娥三年六個月、郝福奎(八十一歲) 被判三年。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大連市二十三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具體刑期:宋學存八年、陳躍榮八年、張克鑫八年、徐彥霞八年六個月、程玉榮判四年、蔣連香判三年三個月。

(四)河北遵化市 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二~八年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河北遵化市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遵化市法院祕密宣判,其中六十八歲的王瑞玲(女)被判刑八年;六十五歲的張玉明被判七年;七十歲的王建被判七年;七十八歲的張勤被判四年六個月;八十二歲的田淑學(女)被判五年六個月;六十八歲馬闊被非法判刑五年。

(五)成都毛坤、杜榮等四人被判刑七~十一年 毛坤被看守所迫害致死

毛坤,女,五十七歲,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下午在家中,成都市金牛分局國保警察、茶店子派出所警察暴力破門而入後,她圍攻毆打,導致其手臂骨折。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半,法院非法對毛坤、杜榮、張珍華、陳世貴四人開庭,毛坤被非法判十一年半,勒索罰款二萬元;杜榮九年,罰款一萬元;張珍華八年、陳世貴七年半。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毛坤被成都市看守所緊急送到醫院搶救,看守所並通知家屬緊急辦理保外就醫。四月十一日晚,毛坤在醫院含冤離世。

(六)吉林省長春于健莉一家七人  被非法判刑七至七年半

二零二一年正月十五,長春市于健莉、母親付貴華、丈夫王東吉、公公王克民、婆婆王鳳芝、妹夫孟祥岐,及孟祥岐的父親孟凡軍,被梨樹縣法院非法宣判,一家七人被非法判刑七年至七年半。付貴華已於七月二十五日,在吉林省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

同時被宣判非法刑期的還有:江濤被非法判刑九年,崔桂賢七年,劉冬英(崔桂賢親家)七年,韓建平七年,譚秋成七年,侯紅慶七年,張紹平(四平地區)七年。

(七)河南省南陽市法院對四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冤判,最高刑期十三年,罰款六十三萬九千元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凌晨開始,河南省南陽市政法委、公安局在南陽市區以及各縣開始大面積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一百多人,都被非法關押在南陽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南陽市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公檢法司對四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最高刑期十三年,罰款六十三萬九千元。其中,南陽市宛城區檢察院、法院對二十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起訴、判刑,趙培員被判刑十三年,罰款五萬元。

惡人榜張軍個人資料
張軍,Jun Zhang,男,漢族,一九五六年十月生,山東博興人。現任最高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

一九九八~二零零零年                               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一庭庭長
二零零零~二零零一年                               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二庭庭長
二零零一~二零零三年                               最高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二零零三~二零零五年                                  司法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二零零五~二零一二年                               最高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二零一二~二零一七年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零一八年三月              司法部部長、黨組書記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至今                    最高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首席大檢                                                                            察官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形勢進一步惡化,張軍對此負有直接的不可推卸的責任。

(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22/迫害法輪功-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張軍罪惡簿-435125.html

(本文主圖來源:明慧之窗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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